2009年4月25日 星期六

論文題目深層意義思索手札

感動的消逝──二十世紀嚴肅音樂技巧與情感抽離的再思

藝術歷經所謂「後現代主義」對「存在」的神聖性所導出的一種絕對的自由、對價值重新定義的過程,我的論文以「感動」此一主題出發,似乎顯得光怪陸離。

「感動」一語,若是強調它的個別性,似乎與後現代的自由風潮並不相悖;然而若它暗示著一種集體的共感,那麼又可能被指為是某種舊時代思想的復辟。

然而我認為人對於「感動」是有渴望的。如果說自由是存在的某種體現,那麼這種體現常常是因為另一種不由自而產生意義。但感動卻不然,無論在自由或不自由的狀態下,它都能成為存在意義的高度體現。

由自由所建構出的存在意義是較為固定的,這剛好與它外在現象的紛岐形成有趣的對照;但感動的意義卻不是固定的,它不但豐富,並且往往隨著時間的推移與個體生命的經歷而呈現一種有方向感的進程。

感動此一概念與後現代的自由並不互斥,它甚至可能包含自由,理由之一是感動的內涵與自由同樣具有一種不定性(indeterminacy),並且由於它所暗示的一種存在個體較為完整的投入(至少同時包含了理智與情感),使得它更容易體現於生活當中。自由則不然,相較之下它似乎是偏向理智推論的產物。

或許我們可以這麼說,當我們對於存在與自由充分思索之後,下一步便是體現在感動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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